移动的G3是不能退的,电信业卖的不是消费品
八月底和移动打了一场“官司”,昨天收到了信产部的通知书,显然
要求退货的诉求没有得到支持。意见书上的申诉内容写的简单了,我投诉的移动3G上网卡不仅仅是在北京首都机场和宁波机场不好用,而是在很多地方都不好用。可以这么说,我用过的十几次,没有一次给我爽快的感觉,虽然对TD网络有所了解,有一定的预期,但只能说,没有想到它会这么烂。不仅仅是上网后链接和浏览速度的问题,而是连不上和连上后没几分钟自己掉线或换成了GPRS的问题。我很惊讶他们自己承认首都机场三个候机厅居然有一个没有布点,另两个他们也无法保证品质。如果说在北京首都机场都无法实现移动3G上网体验,我们还能够指望什么呢?
这一次,万能的信产部投诉中心也帮不上忙,他们的建议是根据合同到法院去告。10086打来两次电话,态度都非常的强硬——可以反映问题,但不能退。信产部投诉中心也打来了两次电话,态度温和的多,但反复暗示的是,3G是新产品,质量问题难免,买了就要忍受,退不退,信产部这里管不了。原来是这样,难怪移动强硬。
由于是预存话费送的卡,虽然它很垃圾,但也没有什么直接经济损失,也就没有了维权的动力。但移动所反映出来的低品质和服务,仍然让我很吃惊。结合我在京沪动车上看同事演示的XX上网卡(不给人家打广告了,免得说是枪稿)的性能,在时速一两百公里的动车上,可以保持80%的上网带宽质量,可以流畅看视频的品质,让我的G3真拿不出手。国货要支持,但不能拿一个垃圾出来让国人“含泪支持”(此词来自台湾选民给阿扁同志投票时)。信产部要支持,也不能将这个产品定义为新产品而区别于普通消费品,使之不再三包范围内。
如果估计的不错的话,用不了两三年,移动一家独大的地位会被逐渐抹平。还好,我已经拿到另一个上网卡,等手机出现满意的时候,也该换一个了。就是那个号码比较麻烦,用了十多年了,真不想换呀,也许这是移动最后的保障。
这篇文章发表于 2009年11月05日 星期四 14:03,并被分类于网络IT。 您可以通过订阅 RSS 2.0 跟踪对这篇文章的评论。 您可以对这篇文章发表一条评论,或者在您自己的网站中引用 (Trackback) 它。




十一月 5th, 2009 at 23:19
都没人顶下,我帮你顶下!